《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》办理指南


一、事项名称: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
二、设定依据: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(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公布,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)第三十六条第二款: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,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方案,并报所在地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(环境卫生)主管部门备案。
三、申请条件:申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、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申请人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;
2.应急方案科学、可行。
四、申报材料:申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、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,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
1.申请表;
2.营业执照;
3.法人代表身份证;
4.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方案;
5.授权委托书(委托代理人时提供)。
五、办理流程:
1.受理: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利辛厅,选择利辛县城管局,选择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、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》办事项,按要求输入办事项信息;或到窗口办理;县城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对符合受理条件、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,并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出具《补正告知书》;
2.审查: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。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;
3.决定:根据申请材料、勘察意见,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。
3.办结:通过审批的将有关批文或证书送达申请人。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说明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六、承诺办结时限:1个工作日。
七、是否收费:否
八、办理地点:
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;
九、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:上午8:00—12:00;下午14:30-17:30。
联系方式
城管局窗口:0796-21616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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